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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ugust 5, 2011

小说



这几天,正读着一本长篇小说--九把刀的《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的女孩》。

“虾米?你都会读小说?”

从小学开始,除了课本和参考书,我很少读课外书。打多是翻阅几页惊悚小说,国家地理杂志或八卦杂志。漫画书曾经在中四和中五的时候出现过,但很快地消失了。原因很简单--没有耐心把他们看完。书,在我的心里或从它的角度看,是做不了亲密朋友的。

去年,朋友送了一本短篇小说,是九把刀的《绿色的马》。朋友送的书,当然要看完才行。当时的我是这样想的。所以,我花了一段时间,也忘了多久才把九篇故事看完。虽不至于伤到元气,但习惯性的不耐烦毛病还是让我匆匆地把书看完。

[刚刚把那书翻了一下,发现原来他叮曙的那份礼物,我老早就忘记了。怎么办?]

这一次,我自动自发地去大众书局,单纯只是要看一些书打发时间。《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的女孩》根本不在买书单内。我买东西有一个习惯,就是物色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后,在5秒内就会看看标签上的价格,才决定买或不买。有时还会犹豫很久。

细心和充满期待地读了两三页后,觉得蛮不错的。这本小说的电影好像已经拍完了,但我清楚知道自己是不会去电影院看这种电影的。如果要知道九把刀写了些什么,买这本小说是唯一的途径。

[RM22.00,好像贵了一点。] 我心里想。

在书局里呆了大约一个小时,我一直在想到底卖或不买这个问题。一边在想,一边翻阅其他书籍和杂志。一度想要走出书局,却还是停下了脚步。

最后在心里下定决心--离开书局前一定要把它买下。最后,当然也买了那本小说。快乐的结局。柜台的男生在我把书送到他手上后,问我是否要申请一张大众书局卡,有20%折扣。

[不用钱的啊?] 我问。

没有听清楚他的回答,但知道 要付年费。

[不用了。] 我答。真现实。

买了这本书,中四五当图书馆理员时买的书签终于可以派上场了。哼哼。

花了三天,已经把书看了一半。没有不耐烦,但有时会想知道这chapter还剩多少页。有时也有冲动要知道下一个chapter的故事。

九把刀让我买了人生中第一本长篇小说(被逼买的课本除外),果然不是浪得虚名。

看完这本书后,可能还会买他其他的作品。应该是《猎命师传奇》或《楼下的房客》。要看书的精彩和价钱咯。哈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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